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站)报名。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的,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办法:
2007年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或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
2007年广东省各地市高考报名时段
今年普通高考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单考单招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 各地市高考报名时段如下:
广州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3月1日-4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4日-7日;
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3月1日-4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3日-5日;
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等市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3月6日-9日,确认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8日-10日。
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说明解读
今年5月,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这是教育部为普通高中课 程标准实验省区2007年高考而制订的。由于四个实验省区的高考方案各不相同,教学水平各不相同,开设选修课也各不相同,教育部要求各实验省区在坚持统一的《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根据《考试大纲》的指导原则,结合本省区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定符合本省区的《考试大纲的说明》。根据这一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在 广泛深入研究基础上,制订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广东卷)》(以下简称《考试说明》),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审定批准,我省《考试说明》现已印发。教育部《考试大纲》及我省《考试说明》既是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命题的依据,也是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的复习依据。 ]
制订我省2007年高考各学科《考试说明》,立足于推进高考改革,促进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是落实我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后高考新方案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制订过程充分深入了解了我省2007届高中毕业班各学科教学的实际进程,进行了适当的测试,反复征求了学科专家的意见,并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专家审定。
一、编制我省《考试说明》的基本原则
(一)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际进程。《考试大纲》规定的每学科的必考内容全部作为考试内容;每学科选考内容的确定则根据我省高考方案的要求及各学科选修课开设的实际情况,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确定。
(二)确保高考的公平与科学,切实减轻高中生的课业负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做减法,避免因考试内容繁杂不合理地加重高中生的课业负担。依据新课程的理念和教育部高考内容改革的精神制定科学的命题指导思想,既要实现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的目的,又要正确引导高中课程改革的推进。
(三)命题以能力立意,强化对基本素质的考查;学科考试注重综合考查考生应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学夯实基础,注重学生的知识积累与能力的持续发展。
(四)根据我省高考方案科目设置的特点及各学科选修课开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的考试内容。除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外,各学科选考内容均在《广东 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规定范围内。选考内容通过设置选做题方式,让考生选做。各学科的选考内容分值的比例在该学科总分值的5%~10%之间。
(五)符合选拔性考试规律,确保平稳过渡。
二、我省《考试说明》的特点
(一)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及我省高考方案,细化了高考各学科的考试要求。
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性质、考试能力要求、考试内容和范围。我省《考试说明》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和高考的目的与规律,明确了各科目的命题指导思想,规定了各科目的试卷结构、难度要求;根据我省中学学科教学的要求与实际确定必考与选考内容;提供了题型示例。教育部《考试大纲》与我省 《考试说明》共同构成2007年普通高考广东卷学科命题与考试的要求。
(二)在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范围内确定我省各学科考试范围与内容,对广东考生更有针对性。
教育部《考试大纲》是对2007年高考各学科的总体要求,面向全部实验省(区)。根据我省高考改革的需要与高中学科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考虑到高 中课程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深入,从符合我省中学教学实际、减轻高中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出发,在确保高等学校招收到高素质的合格新生的基础上,我省《考试说明》各学科考试范围与内容在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做减法,使2007年高考广东卷更符合广东考生的学业实际。
(三)既反映高考改革的特点,又充分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既有必做题,又有选做题。
教育部《考试大纲》在明确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维护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充分反映了高中新课程标准中倡导的课程内容在共同基础要求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的理念。《考试大纲》不仅指定了必考范围,还设置了选考内容,允许考 生在选考的范围内可选择题目。我省《考试说明》认真落实了教育部《考试大纲》的新要求,除英语科、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外各学科既设置了必做题,又设置了选做题给考生选做。并根据高考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考试的规律,合理地设定了各学科选做题比例。这既符合高考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高中新课改实验的进 行,为基础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进行有益的尝试。
(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只考共同必修内容,全部采用选择题。
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是我省高考新方案中的指定选考科目。设置的目的是发挥高考对中学课程开设的指引作用,检查考生掌握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和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的程度,以及达到共同基础要求的水平。根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对相关学科的必考要求,结合这两个科目的考试目的,我省《考试说明》具体确定 了这两个科目的考试范围是相关学科的共同必修内容,反映对合格高中毕业生的基本水平要求。题型全部采用选择题,体现降低难度的指导思想。
(五)各学科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保持稳定性。
我省《考试说明》根据教育部《考试大纲》的要求,在考试内容上充分体现了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同时,认真研究了各学科的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考试形式、题量、题型等方面保持了稳定性,体现平稳过渡的指导思想。
各学科试卷题量和选做题情况一览表
学科
总题量
必做题题量
选做题题量
选做题题型
选做题占本学科总分比例
选做方式
语文
24
18
两组
各3题
非选择题
10%
在两组题中选做一组
数学(文科)
21
19
2题
每题5分
填空题
3.3%
在两道题中选做一题
数学(理科)
21
18
3题
每题5分
填空题
6.7%
在三道题中选做两题
英语
62
62
0
无
0
无
政治
41
39
2题
每题7分
简答题
4.7%
在两小题中选做一题
历史
32
30
2题
每题9分
非选择题
6%
在两小题中选做一题
地理
37
35
2题
综合题
6~7%
在两小题中选做一题
物理
20
16
两组
各2题
选择题
约5%
在两组题中选做一组
化学
29
27
2题
每题10分
非选择题
6.7%
在两小题中选做一题
生物
41
39
2题
非选择题
约10%
在两小题中选做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