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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明确学生高考舞弊学校也应承担责任

日期:2008-04-12 阅读:
 为确保考试公平,浙江省今年加大了高考舞弊处罚力度,除了舞弊事实将伴随考生终身等对考生采取的处罚措施外,还首次提出高中学校在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的《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获悉,每位浙江考生须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旦发生考试违规舞弊行为,其违规舞弊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录到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供学校参考。同时,该记录将纳入国家和省两级设立的诚信平台,伴随考生终身。

  今年起浙江省将加大对舞弊情节严重考生的处罚力度,除取消当年各科高考成绩外,将同时取消其下年度报考资格。对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参加高考,除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外,还将取消其毕业当年的报考资格;对参与替考的在校大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招生政策》还首次明确提出各高中学校在考风考纪教育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各高中学校承担对本校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监考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凡是教育不到位造成严重舞弊行为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浙江省高考统考统招报名人数36.44万人,比去年增加0.5万人。其中文科类考生14.5万人、理科类考生21.9万人(按大文、大理,分别包括艺术3.96万人,体育0.67万人)。高考统考统招录取率约72.5%,与去年基本持平。另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人数3.36万人,比去年减少0.7万人。预计高职单考单招各类平均录取率约35.7%,比去年高5.7个百分点。(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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