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员登陆 | 注册会员 | VIP服务 | 客服中心 | 学习论坛
培训课程 培训需求 学校总汇 新闻中心 学习中心 资料下载 我的助手


你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历教育 >> 正文

2007年新大纲:音乐美术成高考科目

日期:2007-02-07 阅读: 来源:
  昨天(20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近日出台,明年将率先在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实施。其中,音乐美术被列为广东、山东两省高考选考科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高考中,上述首次进入新课程试验的四省区将正式按新方案进行考试。4省区实行的新高考方案各不相同。广东省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其中“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山东实行“3+X+1”的方案,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宁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中,都把综合素质评定列入其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将被记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据有关专家介绍,2004年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省区明年高考,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

(编辑:admin)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友情联接佛山培训网 佛山人才网 佛山人才信息网  中国国际童装网 中 华商务网 佛山网页设计中心

设置自动访问
推荐给朋友
查看本站所有友情连接



版权所有 ©2004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客服电话:0757-88028660
网点分布: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市 电子邮件:pxw@fspxw.com